【責任部門】 | 辦公室(審計辦)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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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發文字號】 | |
【發文日期】 | 2021-12-20 |
發布機構: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管委會發布日期:2021-12-20
根據《自治區黨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印發<關于全面集中清理全區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寧法發﹝2020﹞9號)《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認真做好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寧政辦函﹝2020﹞41號)文件精神和相關要求,我委高度重視,積極推進,組建了工作專班,密切與貴廳相關處室對接并請求業務指導,在2019年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基礎上,安排對寧東基地管委會成立以來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再排查、再清理。經寧東基地2021年第1次黨工委會議研究,擬對缺乏上位法文件支撐,或已被新的文件涵蓋或替代,或適用期已過、不再執行的16份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對與上位法不一致,或引用文件已修改,或執行中實效性不強,仍需繼續執行的9份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對78份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保留(詳見附件)。
????????????????????????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管委會
????????????????????????2021年1月20日